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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乐里,有生活中不可言说的抗争

2016-08-22 图文编辑·日京川 纸城




纸城小报:目前,作为顶级音乐现场品牌和爵士乐迷心中的朝圣地Blue Note爵士俱乐部正式开幕,坐落于北京前门23号,每晚正上演着全中国最有范儿的Jazz gig。这一次爵士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不再虚无缥缈,遥遥不及。为了应景,也为了高兴,就让我们来说一说爵士的魅力。


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在《真实存在》(Real Presences)里,让我们“想象一个严禁对艺术、音乐和文学进行任何谈论的社会”。这样的共和国会怎么样?艺术会不会因为评论臭氧层的毁灭而变差?当然不会,斯坦纳说,因为每场马勒交响曲的演出都是对那部交响曲的一种评论。不过,跟评论家不同,演奏者“在阐释过程中投入了自身的存在”。这种阐释是自动生效的,因为演奏者对作品负责的方式,即使最严谨的评论家也望尘莫及。


刚让这假想的共和国宣告成立,斯坦纳便哀叹说,“那就是我幻想的蓝图。”然而,那并非幻想。那是个真实的所在,大半个世纪以来,它为成千上万的人提供了一座全球性的家园。这个国度有个简单的名字:爵士。



爵士,众所周知,发源于布鲁斯。从一开始,它就是由听众与演奏者的共同参与发展而来。就像查理·帕克,三十年代在堪萨斯城,他去听莱斯特·扬和科尔曼·霍金斯,第二天早上便得到机会跟他们一起即兴排练。迈尔斯·戴维斯和马克斯·罗奇(Max Roach)在他们的学徒期先是听唱片,然后是跟帕克坐在明顿和五十二街上的那些俱乐部听现场,边听边学。接下来的约翰·柯川、赫比·汉考克(Herbie Hancock)、杰基·麦克林(Jackie McLean),以及一大堆其他人,培养出了很多七八十年代的重要乐手,而他们的技艺都学自——用麦克莱恩的话说——“迈尔斯·戴维斯大学”。



迈尔斯·戴维斯,1971年


因为爵士不断在以这种方式演化,所以它仍然与其源头的勃勃生机保持着独特的联系。一名萨克斯风乐手,会不时在独奏中引用别的音乐家,但每次拿起萨克斯,对于把这段音乐摆在他脚下的传统,他都无可避免地要作出评论,自动而含蓄,即使那只能通过他自身的不足来实现。在最差的情况下,这会导致简单的重复(想想那些无穷无尽的柯川仿造品);有时它则会引发对以前只是略微触及的可能性展开探索。而在最好的情况下,它会扩展这种形式的可能性。




在整个爵士乐史中,有众多被当作即兴跳板的曲子,这些演奏性评论的重点往往集中于此。通常这些曲子都有个不起眼的源头,比如轻流行歌曲。要不然就是最初的作品已经成为标准(还有什么别的艺术会把经典当成标准?想象一下托尔斯泰出个企鹅标准版)。瑟隆尼斯·蒙克的《午夜时分》大概世界上每个爵士乐手都演奏过;每个后来的版本都在检验它,发掘它,看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做。这些后续版本加起来,相当于一份斯坦纳所说的“表演性评论的教学大纲”。没有什么别的艺术形式比爵士更深刻地论证了T.S. 艾略特那著名的区分:什么是死的,什么已经活了。




在理想状态下,一首老歌的新版应该是一种再创作,这种作曲与即兴之间的不稳定关系,是爵士能够不断自我补充的原因之一。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 Adorno)在论及作品57号《热情》钢琴奏鸣曲时写道,“我们有理由这样想,贝多芬最初想到的并非是后来出现在作品说明中的主题,而是乐曲尾声处那个极为重要的变体,看上去,他仿佛是回顾性地从结尾的变奏中找到了首要主题。”在爵士乐中,类似的事情也经常发生:在独奏过程中,音乐家短暂甚至无意触及的一个乐句就可能成为一首新曲子的基础,而这首新曲子又会被继续即兴加工——于是这些独奏便接连不断地制造出新的乐句,最终发展成一首作品。艾灵顿公爵的手下经常抱怨他们在独奏中的片段被公爵记下,然后谱成曲子以他的名字发表——虽然他们很快就承认,只有公爵那样的天才才有抓住那些片段的潜力,并将其发挥到极致。



因为艾灵顿是最富饶的源头,我们可以从他开始,给出一个更明确的例证,说明音乐是怎样以最佳方式评论自己的。艾灵顿为伟大的次中音萨克斯演奏家柯川写了《搭乘柯川号》(Take the Coltrane);查尔斯·明格斯的《给公爵的公开信》(Open Letter to Duke)是一篇论艾灵顿的音乐散文;随之而来的是芝加哥艺术乐团(Art Ensemble of Chicago)的《查理·M》(Charlie M)。在接下来的数年间,几乎毫无疑问,这个链条会被继续延长:比如向芝加哥艺术乐团的萨克斯乐手致敬的《约瑟夫·J》(Joseph J),或那首《给罗斯科的公开信》(Open Letter to Roscoe)。



柯川


这种派对游戏可以无限延续下去,只要我们用不同的歌名作开头。从瑟隆尼斯·蒙克或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开始尤其会硕果累累,但其实多达上百个爵士音乐家是有一两首歌写给他们的。如果我们在所有可能的歌曲间连线,组成一幅致敬或献礼的示意图,那张纸很快就会变得漆黑一片,图表的含义将被它要传达的信息量所覆盖。



Louis Armstrong


在表演性评论的发展过程中,一个较不清晰的影响表现在爵士音乐家个人风格的形成上。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声音和风格,是成为一名伟大爵士乐手的前提。在此,正如爵士乐中经常发生的那样,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悖论:要让声音听起来像自己,先要让声音听起来像别人。迪兹·吉莱斯皮(Dizzy Gillespie)在回想早年岁月时说,“每个音乐家都是在前人基础上成长起来的,最终你的演奏里有了足够多自己的东西,你就有了自己的风格。”接下来是迈尔斯·戴维斯想吹得像迪兹,而他之后的无数小号手——最近的是温顿·马萨利斯(Wynton Marsalis)——则想吹得像迈尔斯。他们常常是通过失败而获得了自己的声音。又是迪兹:“我一心想吹得像〔罗伊·埃尔德里奇(Roy Eldridge)〕,但我总是吹不像。我吹得乱七八糟,怎么都不行。所以我开始尝试别的东西。那就发展成后来人们所说的波普。”同样,迈尔斯那孤单、冷酷的美妙声音源自于他无法在高音域持续地狂飙,而那正是迪兹的招牌。


有两种表面上互相矛盾的方式,可以听出音乐前辈的声音。有些音乐的个性如此强烈,与某种声音的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它们统治了整个情感表达领域,其他人要进入这个领域,只能以放弃自己的个性为代价。有时一个音乐家的个性彻底渗透到某种风格中,导致这种风格似乎只可能被模仿,而无法被充分吸收或超越。现在当一个小号手要吹一首带弱音的情歌,几乎不可能让自己听起来不像在模仿迈尔斯·戴维斯。




另一方面,有个别罕见的例子,音乐家将其受到的决定性影响发挥到了极致,以至于有时候,如同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在《影响的焦虑》(The Anxiety of Influence)中说某些诗人那样,他们会“达到一种境界,获得并奇怪地保有超越前人的优先权,于是时间的暴政似乎被推翻了,在某些惊人的时刻,你会相信,他们是被其先辈所模仿”。莱斯特·扬常常听起来好像受惠于斯坦·盖茨(Stan Getz)之流,但其实后者的声音完全拜莱斯特所赐。而有时早期的基斯·加雷特(Keith Jarrett)让我们怀疑比尔·伊文斯(Bill Evans)是否弹得太像加雷特。



比尔·伊文斯(Bill Evans)


由于表演方式上的特性,对于这种形式的比较,爵士提供的机会比任何其他艺术形式都要多。乐团演出和临时即兴之间的区别一向很模糊(一个签约录音室的乐队通常录完就会解散,即使“有名”的乐团也是暂时的流动组合,很少要求任何成员只为自己服务),一年之中,许多不同的音乐家会以许多不同的形式一起演奏: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大乐队。在最差的情况下,这会导致某个巡回演出的明星乐手每到一处都和一个临时拼凑的新乐队合作;但同时一名低音贝司会得到源源不断的工作,因为如果在极短的排练时间内缺乏灵感,可以靠他来维持场面。不过,这种灵活的雇佣方式有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我们可以听到爵士乐中独立个体的声音以几乎无限的可能交织在一起,每种排列都会产生一种新的声音。盖瑞·穆里根(Gerry Mulligan)和蒙克在一起会怎么样?或者柯川跟蒙克?艾灵顿公爵跟科尔曼·霍金斯?强尼·迪亚尼(Johnny Dyani)跟唐·切瑞(Don Cherry)?唐·切瑞跟约翰·柯川?亚特·派伯和迈尔斯·戴维斯的乐队?桑尼·罗林斯(Sonny Rollins)和柯川的乐队?你只有听过唱片才知道。


每种不同的组合都使每个乐手的特质更为鲜明〔尤其是在像《疯狂次中音》(Tenor Madness)这样的唱片里,当柯川与罗林斯,一个三十岁一个二十七,吹得几乎一模一样的时候——但事实证明,那个“几乎”是多么发人深省〕。




当这种组合中一起演奏的音乐家不是同代人,而是分属不同时代,那么结果也许更加动人。艾灵顿公爵和柯川;艾灵顿与明格斯和罗奇;米尔特·辛顿和布兰福德·马萨利斯(Branford Marsalis)。这种大师与学生——就冯·弗里曼(Von Freeman)和奇科·弗里曼(Chico Freeman)而言是父与子——最终以平等身份同台演出,记录在案的还有许多:科尔曼·霍金斯与桑尼·罗林斯,本·韦伯斯特与霍金斯,迪兹与迈尔斯。




尽管有上述种种,但爵士乐绝非一种封闭的艺术。它之所以始终生机盎然,原因在于它既是历史的一部分,却又有着惊人的吸收历史的能力。即使没有其他证据留存下来,未来的电脑想必也能从爵士乐唱片目录中重建出整个美国黑人的历史。我甚至没有去考虑那些直接关联的作品,比如艾灵顿公爵的《黑色,棕色,淡棕色》,它被认为是音乐版的非裔美国人历史;亚特·谢普(Art Shepp)的《阿提卡布鲁斯》(Attica Blues)或《马尔科姆,马尔科姆,永远的马尔科姆》(Malcolm,Malcolm,Semper Malcolm);明格斯的《为消极抵抗祈祷》(Prayer for Passive Resistance);或麦克斯·罗奇的《自由时刻组曲》(Freedom Now Suite)。沿用阿多诺评论中所建议的方法,我想要一些更普通的,他说“小提琴那再度深情起来的音调位列笛卡儿时代最伟大的创新之一,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在对阿多诺的详尽阐述中,弗雷德里克·詹姆森(Fredric Jameson)解释说,“的确,在其漫长的优势阶段,小提琴和独立主观性的兴起保持着密切关系。”阿多诺所指的是十七世纪以来的时期,但他的话同样也适用于小号和二十世纪黑人独立意识兴起之间的紧密关系,从路易斯·阿姆斯特朗一直到迈尔斯·戴维斯。四十年代以后,那种紧密关系中又加入了萨克斯的竞争,使其更加完整。用奥奈特·科尔曼(Ornette Coleman)的话说,“有关他们的灵魂是什么,黑人做出的最好回答,就是次中音萨克斯。”



Ornette Coleman


虽然科尔曼在这里主要是想区分次中音萨克斯和中音萨克斯,但他的说法在更大范围内——次中音萨克斯与其他的表达方式(文学,绘画)之间——也同样有效。这点很重要,因为与爵士乐善于吸收周边历史的能力并存的,是它可以把演奏者提升到天才的水平,没有爵士乐,他们就没有表达自己的手段。正如艾瑞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所说的,爵士乐“挖掘出的潜在艺术家数量比我们这个世纪任何别的艺术都要多”。艾灵顿是个有天分的画家,但大部分爵士巨人,他们作品所依仗的那些品质和特性,在别的艺术形式中都会阻碍他们前进。所有让明格斯音乐狂野不羁的特质,却使其自传《败上加败》(Beneath the Underdog)的写作显得浮夸、愚蠢。他内心没有丝毫的小职员感,而所有作家都需要几分小职员式的琐碎和校对员般的勤奋。“没有小号,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是个很局限的人,”霍布斯鲍姆指出,“但一吹起小号,他便像个唱片天使,精致而充满怜悯。”还有什么别的艺术形式,能让一个亚特·派伯这样的人,达到如此程度的美?



Eric Hobsbawm


现在提及派伯是恰当的,因为这提醒我们,虽然爵士乐主要是一种黑人情感的表达方式,但并不仅限于此(正如艾灵顿的歌名《黑色,棕色,淡棕色》所暗示的,美国黑人历史与美国白人历史是紧密缠绕的;黑人民族独立运动是一个反证)。白人乐队领队斯坦·肯顿(Stan Kenton)则把讨论的时限推得更远,在爵士中听到了对苦痛的时代精神进行表达的可能性:“我认为今天的人类正在经历以前从未体验过的事情,各种各样的精神问题和情绪发展受阻,对此传统音乐完全无能为力,不仅做不到令人满意,而且根本无法表达。所以我相信,作为一种新音乐,爵士乐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



Stan Kenton


如果说肯顿的话带有那么一点自私性质——在含蓄地为他自己的音乐做广告——那么我们可以换一个有绝对权威的人,一个在音乐上没有既得利益的人。1964年,马丁·路德·金在柏林爵士音乐节上致开幕词,他的出席是为了提醒人们注意,黑种人争取公民权的斗争与爵士音乐家争取艺术承认的斗争是何等相似。金在他的致辞中指出,在表达黑人生活的痛苦、希望和欢乐上,远在作家和诗人担此重任之前,音乐早已扮演了主要角色。爵士乐不仅体现了黑人生活经验的核心,他接着说,而且“在美国黑人的抗争中,有某种与整个现代人的普遍抗争相类似的东西”。




这个连接至关重要;一旦连接,爵士乐这一媒介所代表的就不仅是一个人,而更是——不言而喻——一个世纪,所表达的就不只是美国黑人的状况,更是整个历史的状况。



本文经出版社授权,节选自《然而,很美:爵士乐之书》后记


《然而,很美:爵士乐之书》

杰夫•戴尔/著 孔亚雷/译

浙江文艺出版社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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